河北法治报讯 (魏雅斓 王慧悦)日前,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线索,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行业监督,同时加强普法宣传,推动规范文身行业经营,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今年6月,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一名涉案未成年人身上的“图腾”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问及为什么要文身,未成年人王某对检察官说:“有文身可以让自己看起来更酷,可以展现自己的个性,而且身边也有很多同学身上有文身。”注意到这一现象之后,冀州区检察院根据国务院出台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对辖区内10余家文身店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文身店未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未在提供文身服务时核验身份信息,无资质提供文身清洗服务。针对发现的问题,各职能部门责令文身店立即整改,限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该院检察官向各文身店发放“禁止未成年人文身倡议书”,要求经营者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营业执照内有文身字样但未注明“除面向未成年人”的应到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换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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