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明月
一个春日的清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高秀丽早早来到办公室,拿出当天即将开庭的卷宗翻阅,担心错过任何一个细节。突然,一阵敲门声响起,来人是一位怀抱幼童的母亲。
“高法官,你可得帮帮我女儿啊!要不然孩子就不能参加中考了!”这位母亲一进屋就激动地说。
高秀丽见来人比较激动,引导她坐在沙发上,并端来一杯水,“不急,咱慢慢说,您有什么事?”
这位女士姓关,和前夫大强婚后生了一个女儿小芳,2013年,二人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女儿小芳由大强直接抚养。但自2014年中秋节后,小芳被母亲关女士接走,生活至今。2015年,关女士向法院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依法判决未予支持。因为小芳的户口在大强家里,大强又不提供孩子的户口页,导致小芳一直在用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一份证明办理上学、保险等事宜。这次因为小芳要办理身份证,关女士和前夫又发生了矛盾。时隔9年,关女士再次诉至法院,希望能够解决她们的困境。
高秀丽对案情有了基本的了解后,对当事人进行安抚。关女士离开办公室后内心依旧惴惴不安,十分忐忑,不知道这次能不能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毕竟第一次的败诉,还令她心有余悸。
“这个案件的处理,我们必须以当事人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看看哪一边更适合孩子的成长。”于是,高秀丽在开庭前,对孩子的学校、居住的社区进行了社会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显示,自2015年以来,小芳一直由母亲独自抚养,并从小芳学校的老师和同学那里了解到,尽管父母离婚,但小芳被母亲培养得很好,老师和同学们一致认为小芳是一个品学兼优、积极向上的好孩子。
“孩子抚养权在我们这里,凭什么让我们给抚养费?”孩子父亲情绪激动,“孩子被她母亲领走时,未经过我们同意,是她自己非要抚养,我是绝对不会给抚养费的!”
“父亲,您就那么讨厌我么?这么多年都不来看我?”“我曾托亲戚、朋友给了您我的联系方式,我一直在期待着您联系我,可十年来我没有等到您任何信息!您知道我有多么渴望得到您的关爱吗?”
“听着小芳的一声声‘控诉’,我的泪水当时就绷不住了,多可怜的孩子啊!”高秀丽回忆起来,还是忍不住红了眼眶。高秀丽作为两个女儿的妈妈,每次遇到涉及孩子的案件,总是能够站在孩子的角度,理解孩子的想法,有时还会给父母们讲一讲自己的“育儿心得”,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父母的关爱下健康快乐地长大。
孩子的父亲反复嘟囔着:“之前的抚养费肯定不会给,以后的可以给。”大强低着头,不忍直视女儿的眼睛,他觉得自己也有难处,重新组建了新的家庭,又有了孩子,经济负担很重。
高秀丽面对执拗的大强,再次进行了劝解和疏导,教导其要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不但要从经济上给以支持,更要从情感上给予关爱。最终,法官打动了大强,令其放下了对关女士的成见,表示同意变更抚养关系,并给付以后的抚养费用,但是因为自己经济条件有限,仍拒绝给付之前的抚养费。法官最终对此案进行了判决,孩子由关女士直接抚养,大强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并支付之前拖欠的抚养费64000元。
虽经判决结案,但亲情仍需维系。高秀丽分别向关女士和大强发放了《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提示未成年人父母要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关爱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
经高秀丽的教育和疏导,父女互相添加了微信和手机号码,女儿捧着手机,泪水再次滑落,终于找回了遗失多年的父爱!向高法官深深地鞠了一躬。
2024年5月20日,高秀丽收到了一份特别的“520”礼物,是小芳送来的一面写有“情系百姓公正执法 伸张正义为民解忧”的锦旗。
高秀丽非常惦念小芳后期的生活状态,前几天又去了小芳的家里进行回访,小芳亲切地跑过来,“法官阿姨,我这次期末考试考了全班第三,老师和同学们对我都很好,我爱我的爸爸妈妈,继父对我也非常好,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社会!”
夕阳西下,路边的小草又茂盛了许多。“孩子就像小草,他们的成长需要更多的关注和关爱,需要给他们充足的时间和空间来生长,展现自己的潜力和才华,作为法官,我们要在法律层面更多地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用司法温情守护孩子‘向阳而生’!”高秀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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