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6日
第03版:法案

离婚后阻止对方看望女儿 执行法官柔性执行探视权纠纷案

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叶晓莹)“感谢你们,终于让我能和女儿团聚了。”8月29日,申请人王某在电话中对阳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感激地说。

原来,2018年12月,经阳原县法院判决,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赵某离婚,女儿跟随赵某一起生活至今。在长达近6年时间里,赵某多次阻止王某探视孩子。无奈之下,王某于今年8月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8月20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赵某,在告知其不履行法院判决后果后,其态度依然十分坚决。执行法官转换思路,多次从利于女儿学习生活的角度出发,向其释法明理。赵某终于表示同意履行法律判决,但其不在阳原县,需与其母亲联系。

8月28日,在征得赵某母亲同意后,王某跟随执行法官立即赶往其住所。由于双方关系紧张,赵某母亲情绪激动,不愿配合,于是执行法官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工作,赵某母亲终于表示愿意协商具体探视事宜。

8月29日,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约定好了王某对女儿的探视次数,同时王某当场给付2000元用于女儿的学习生活。双方的“疙瘩”终于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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