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孙利 徐超)因赊欠油款,张某某被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生效后,他却玩起了失踪,拒不履行偿还义务。8月26日,张某某乘火车抵达保定站,石家庄铁路公安处保定站派出所民警协助高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其控制。在被拘传的当日,张某某便偿清了拖欠多年的油款。
该案件要追溯到几年前。张某某经常在高阳县某加油站加油,且经常赊账,几年下来已赊欠油款15200元。加油站负责人经多次催要无果,只得将其起诉至高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某于判决生效5日内偿还原告油款15200元,但张某某并未及时履行偿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张某某,但其始终拒接电话或电话关机,执行干警也多次前往其家中寻找未果。
6月18日,高阳法院收到保定中院推送的法院与铁路公安联动查找被执行人的反馈信息,得知被执行人张某某将乘坐火车于6月22日上午9时到达保定火车站。高阳法院与火车站派出所沟通后,决定对被执行人张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就在一切准备就绪,本以为能顺利对被执行人进行控制的时候,执行干警于6月21日晚间收到派出所民警的消息,得知被执行人张某某已退票,此次未能将其控制。
8月22日,高阳法院再次收到反馈信息,被执行人张某某将乘坐火车于8月26日9时10分抵达保定火车站。得知情况后,承办法官立即与火车站派出所取得联系,商讨行动方案。25日晚间,高阳法院得知被执行人已经乘车。
8月26日,保定暴雨持续,高阳法院4名干警驱车40公里赶赴保定站蹲守被执行人。当列车缓缓驶入保定站时,执行干警和公安民警已早早守候在出站口两侧,确认张某某身份后将其控制。
当日上午11时,执行干警将张某某拘传到高阳法院。在强大的震慑及释法明理下,张某某当场筹款,将拖欠的15200元油款全部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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