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记者 李文秀 通讯员 崔佳伟)社区矫正对象孟某某多次无视法律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景县司法局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近日,孟某某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
2023年3月,孟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随后在景县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今年5月19日,孟某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仍驾驶小型轿车并发生交通事故。随后,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然而,这并未引起孟某某的重视,仅隔数日,其再次无证驾驶,最终被景县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景县司法局接到公安机关的通报后,迅速对孟某某展开调查,发现其在社区矫正期间有多次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景县司法局依法向景县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销孟某某缓刑的建议。
经过审理,景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孟某某缓刑二年的执行部分,决定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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