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朱松 徐钰)日前,申请执行人张某来到蠡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热情服务公正执法 办案神速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张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蠡县法院判决,李某需给付张某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经查询,发现李某名下只有一辆汽车,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李某财产不能清偿张某全部债权,在得知张某与李某是同学关系后,执行法官先后两次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因李某两次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张某申请法院恢复强制执行。
恢复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李某住处进行查找,均未发现李某踪迹。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向执行法官提供了被执行人李某的准确行踪。执行法官与数名法警迅速出动,驱车两小时前往该地,深夜蹲守该地高速路口,并寻求高速交警协助。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蹲守,执行干警终于发现李某驱车出现在此高速路口,遂立即将其控制,拘传至蠡县法院。
执行干警赶回法院时,已是次日凌晨2时。夜虽已深,但执行工作仍在继续。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李某的两次失信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对其释法明理并晓以利害,告知其拒不报告财产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李某深刻检讨了自己的失信行为,表示愿意偿还欠款,并立即联系家属筹集钱款履行了义务,此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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