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新征 记者 刘彬)9月20日,定兴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通过“调解+保全”措施,使“消失”的被告现身并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2023年,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进行箱包代发合作,其间,李某通过微信群向刘某要货,刘某发货并配图物流单。2023年8月至10月,李某共拖欠刘某箱包款21740元。刘某多次要求李某履行支付货款义务无果,遂诉至法院。
定兴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试图与李某联系,但李某不接电话也不回微信,玩起了“消失”。因为担心李某在诉讼过程中将财产转移或者隐匿,刘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对李某的财产进行保全。承办法官立即对保全申请及担保材料进行审查并制作了保全裁定,对李某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进行了冻结。在账户被冻结后,“消失”的李某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并表示愿意和刘某调解,希望尽快解除保全措施。
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李某表示其目前资金周转紧张,又因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均被冻结,立即给付确有困难,希望先给付一部分款项,剩余款项等解保后再给付。但刘某考虑到前期联系李某确有困难,且担心分期履行存在不按时履行,后续还需申请执行的可能,要求李某一次性给付完毕。对此,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阐明相关法律法规,让他们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双方以诚相待、互谅互让,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积极调解和劝导,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给付刘某拖欠的货款2万元,刘某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后李某联系朋友凑齐2万元给付了刘某,承办法官也立即作出解除保全措施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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