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佳音)近日,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农民工侵权类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年逾五旬的赵某系某建筑公司的农民工,在该公司承包的工地上干活时,不幸被机器砸伤左脚,致使左脚大脚趾被截肢。赵某作为受害者,急切地想要得到赔偿,但经多轮协商、仲裁,都因双方对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赔偿数额分歧较大,未得到妥善解决。近日,赵某起诉到法院。
邯山法院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详细查阅了卷宗,并组织当事双方到法院,通过沟通了解具体情况。面对这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考虑,虽然该案的法律关系简单,但损害发生的偶然性、意外性使得举证难度极大增加,而如果直接判决,也会因法律对过错认定缺乏具体标准,导致当事人上诉率高,纠纷难以彻底解决。于是,办案法官再次进行充分研判,决定及时追加项目发包方、总包方参加诉讼,进一步明晰了接受劳务一方主体。
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紧紧围绕劳务关系及过错程度进行审理,案件事实也因及时追加了其他被告变得更加清楚。随后,法官又一次组织赵某与几方被告来到法院开展调解。
这次调解,承办法官采用了“面对面”“背靠背”方式,通过向各方当事人明理释法,安抚原告急切心情的同时,让被告认识到通过调解一次性解决纠纷的价值。最终,几方被告与农民工赵某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庭一次性赔偿原告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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