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伟波)从2018年至今,六年期间张某某先后5次因盗窃受到拘留以上处罚。可是,其仍不知悔改,再次盗窃时被警方抓获。日前,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7月22日,邢台经济开发区某项目负责人报警称,该工地门口的铝材被盗,价值约6万元。公安机关立案后,经侦查发现张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7月24日凌晨在该工地附近将再次作案的张某某抓获归案。经讯问,张某某对今年7月份先后4次盗窃该工地铝材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公安机关以张某某涉嫌盗窃罪提请邢台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该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处罚;张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