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鲍娜军 刘志)日前,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通过耐心工作,圆满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2013年,洪某与前妻梁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儿子洪某某与母亲共同生活,洪某每月定期支付抚养费1000元。然而,洪某在离婚后的十年间仅支付了1.5万元抚养费。近日,洪某某将洪某诉至鹿泉区法院,要求洪某支付拖欠的抚养费11.2万元,并将每月抚养费从1000元提高到1500元。
为了迅速化解矛盾纠纷,鹿泉区法院调解员及时介入,组织诉前调解。调解员首先联系洪某,洪某表示其生意亏损严重,为了扭转亏损局面,多次向朋友借钱,每月还要还银行贷款,实在无力支付儿子的抚养费。洪某还表示,一旦生意好转,不但会按时给付抚养费,而且准备将每年抚养费增至3万元。
了解洪某的情况后,调解员邀请洪某与洪某某的监护人梁某来到调解室,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员为双方摆事实、讲道理、谈感情,并向洪某指出生意亏损不能作为拖欠抚养费的理由,双方积极协商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
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洪某主动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当场支付所欠抚养费1万元,并表示会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将剩余抚养费给付到位,还承诺自今年起,每年定期支付欠付的抚养费2万元,直至还清。最终,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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