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4日
第07版:平安·基层

博野县检察院开展药店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检察建议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本报讯 (郭贤 张庆)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博野县人民检察院对县域内七个乡镇的三类药店(连锁店、加盟店、个体店)等药品经营店铺开展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调查药店是否存在过期药品,药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药店阴凉区冷藏柜是否按规定储存药品、处方药销售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同时,向药店负责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告诫药店负责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经过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人员发现部分药店存在过期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未悬挂公示、冷藏柜未启用、药品未按规定摆放等相关问题。

为规范药品经营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该院依法能动履职,严格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针对此次行动发现的问题,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问题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并不定期对存在问题的药店进行“回头看”,引导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强化负责人主体责任。

博野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聚焦药品行业突出民生问题,以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推动药品安全专项监督纵深发展,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用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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