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马海红 身份证号:1301251978❋❋❋❋3013 决定书编号:1301252600203903 裁决日期:2024年9月23日。
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公告60日期满后60日内依法向行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行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24日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