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海英 刘慧
“遇到您是我运气太好了,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我家庭的帮助,让我这个外地人又燃起了生活的希望……”近日,司法救助对象符某来到任丘市人民检察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
符某系河南人,在任丘市以贩卖水果为生,爷爷、奶奶年岁已高,父亲患病不能劳动,妻子无工作,有两个未成年子女,一家重担都落在符某身上。因孩子要升初中,符某欲在任丘市购买房屋一套,被纪某诈骗20万元,这是家里的全部财产。案发后符某精神近乎崩溃,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办案检察官审查认为,符某因被纪某诈骗导致生活更加困难,而纪某已将钱款全部挥霍,无偿还能力。符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是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同时,该院依据与任丘市慈善协会签订的公益项目合作协议,启动联合救助程序。办案检察官与慈善协会工作人员共同到符某租住的家中走访了解核实情况,调取符某父亲病历、孩子上学资料、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证明等。
核实情况后,任丘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将救助金发放,安排从事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的检察官对两个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任丘市慈善协会根据两个孩子的年龄、求学需求,为两名未成年子女成功申请到“公益项目金”,还定期对符某开展救助回访,根据家庭情况,制定救助计划,帮助符某家庭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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