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贾瑞岭
花店老板接到“大订单”,顾客预订现金花束,看上去是不是十分浪漫?殊不知,这背后隐藏着一个巨大的线下洗钱套路。
张某某、马某某、崔某某三人系朋友关系,今年4月,一次偶然的机会,三人在手机某个软件上看到通过现金花束帮别人取现可以挣“快钱”。三人因为手头缺钱,便一拍即合,并做好分工。马某某、崔某某二人负责出资2730元作为本金,张某某负责提供支付账号用于支付购买现金花束的定金。马某某添加花店老板微信,借购买现金花束的名义获得花店老板收款银行账号后,将其发给事先在网上联系好的上线,再由上线将违法资金直接打入花店老板的收款账户,后由马某某前往花店将事先预定的现金花束取走,将花束内的现金存入上线指定的银行账户内。经查实,4月27日至28日连续两天,张某某、马某某、崔某某使用同种方法先后在三家花店帮助上线套取违法资金14000元,三人从中获利共计5114元。
案发后,张某某、马某某、崔某某将违法所得5114元上缴。
8月30日,鸡泽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马某某、崔某某利用现金花束洗钱的行为提起公诉。10月17日,鸡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马某某、崔某某明知其上线资金来源系违法的情况下,通过现金花束方式帮助上线套取违法资金,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结合三人自愿认罪认罚及当庭悔罪表现,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各处罚金2000元。截至目前,三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提醒:现金花束套现是当下一种新的线下洗钱套路,广大花店商户一定要提高警惕,谨慎接收来历不明的各种新型订单,不要随意提供自己的银行卡账户或收款二维码,以免无意间成为犯罪分子洗钱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