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024年11月01日
第03版:法案

男子屡教不改 再次行窃获刑

抓获   新华社发 商海春 作

本报讯 (李星 陈博)近日,对于一起由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盗窃案,海港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被告人田某并非初次犯罪。早在2018年,田某就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然而,刑满释放后的田某并未真心悔改,继续以盗窃为生。

今年3月,田某将目标锁定在秦皇岛市海港区某小区的地下车库,盗窃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尝到甜头后,今年5月,田某又在某小区门口将一辆轿车内的包盗走,包内含有1300元现金及两瓶化妆品。

海港区检察院认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构成盗窃罪。近日,经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田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4 河北法治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4-11-01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78780.html 1 男子屡教不改 再次行窃获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