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梁燕 冯晓晓)10月31日,尚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022年8月29日,高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与路人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经交警认定,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经核实,高某为该车车主,并投保了交强险与三责险。因赔偿争议,张某于2023年5月12日诉至尚义法院。法院作出判决后,各被告已就该判决履行完毕。2023年7月17日,张某再次入院进行二次手术。因二次手术产生的费用与此次交通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张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高某和保险公司赔偿此次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4209.51元。
收到起诉状后,立案庭法官与双方进行联系,进一步了解到双方的主要矛盾点为赔偿金额。因赔偿金额标的不大,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当事人,从法、理、情三个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10月31日,双方均同意让步,并签订调解协议,保险公司赔偿张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5万余元。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