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024年11月06日
第07版:平安·经验

滦平法院干警赴异地找到“失联”被执行人

善意执行促当事双方和解

本报讯 (石刚)近日,滦平县人民法院秉承“虽远必执”的理念,获得被执行人线索后,立即驱车前往山西太原,收回部分执行款,促使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某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履行,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9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多次联系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其人远在外地,拒不接听电话,也不履行还款义务。面对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的状况,该案一度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始终没有放松对该案件的关注。

今年10月,滦平法院执行局得知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山西省太原市的某公司。为防止被执行人再次“失联”,执行干警当即出发,日夜兼程,于第二天上午赶到了太原市。

随后,执行干警找到了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但对方表示,目前没有能力足额偿还。

执行干警秉承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组织当事双方沟通协商。两天后,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先给付一部分,剩余金额分期给付。最终,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缴纳了22万余元的执行款,并与申请人达成了分期执行的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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