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024年11月07日
第04版:民生

交通事故殃及路边民房 法官诉前调解化解赔偿纠纷

本报讯(梁燕 郭腾旭)11月4日,赤城县人民法院法官通过诉前调解,妥善、高效化解一起赔偿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定分止争”。

今年5月,王某驾驶机动车在公路上与李某家的牛群相撞,造成车辆侧翻,将张某家民房砸坏。经赤城县公安交警大队认定,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确定事故责任后,双方因赔偿问题争执不下。10月15日,张某将王某诉至赤城县人民法院。10月21日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寻找双方矛盾争议点。原来,王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有50万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后,因牛死伤数量多,保险公司邀请第三方公司将牛定损为40万元,王某已全部给付。后张某的房屋定损为15万元,50万元的保险金额无法全部覆盖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因此,王某迟迟不愿给付张某赔偿款。

11月1日,承办法官同双方当事人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一同来到案涉房屋,对损失项目表和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逐一核对,经过两天的实地勘查,确认案涉房屋损失为104300元。承办法官当即展开调解工作,向当事人释明此类案件赔偿的标准和依据,并对当事人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涉及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做出让步并达成和解,王某承诺自己拿出一部分金额来赔偿张某的经济损失。

11月4日,王某将剩余的10万元保险金额和自己准备的4300元全部赔付给张某,此起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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