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菲 于伟伟 刘彬)10月25日,顺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使本是多年好友的原、被告重归于好。
许某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今年初,王某需要资金周转,向许某某借款10万元。后许某某向王某多次索要欠款无果,遂将王某诉至法院,昔日好友对簿公堂。
案件受理后,法官考虑到双方原本交往密切、关系良好,于是进行电话沟通,希望双方能够进行调解。被告王某较积极主动,同意调解,原告许某某虽表示可以调解,但如果不按照他的调解意见进行,他会随时提出终止调解的要求。
第一次调解时,许某某要求王某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王某表示目前没有能力,希望分期偿还。双方均不让步,导致调解陷入僵局。法官认为,原、被告均认可借贷事实与数额,且对调解未持反对意见,此时需要“对症下药”,引导原、被告向和解方向发展。
该案中,原、被告虽是朋友关系,但产生借贷纠纷后少有联系,缺少沟通机会,对彼此的现状知之甚少。法官借助第二次调解的时机,让原、被告先行说说各自的生活现状。被告将困难一五一十地摆出来,原告也对被告的情况认可。法官把握时机,建议原告根据被告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宽限时间。同时向被告释法明理,要求其积极履行偿还义务,不要透支朋友的信任。经过反复沟通,最终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于签订调解协议当日偿还原告32000元,剩余部分于2025年初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