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024年11月15日
第03版:法案

“生财之道”实为“入狱之门” 一女子出借银行卡被判刑

本报讯 (张宁)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提起公诉后,当地法院经审理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王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拘役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23年5月,王某某在某软件上结识一陌生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她按照对方的安排从湖南长沙市前往广东潮汕市,将自己名下的五张银行卡、手机及密码等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协助对方进行刷脸验证。之后,王某某的4张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其本人从中获利1317元。

今年5月17日,保定清苑警方以王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向清苑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清苑区检察院经审查,王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已退缴违法所得,同时赔偿了关联该案的电信诈骗被害人损失。对此,清苑区检察院认为王某某可以从轻处罚。8月1日,清苑区检察院以王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经审理后,对王某某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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