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024年11月15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临城法院办结一例破产清算转和解案件

实现债权人权益兑现与企业债务危机解除双赢

本报讯 (裴利洋)近日,临城县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切实履行破产审判职能,在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用足用活破产和解措施,促成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实现了债权人权益兑现与企业债务危机化解的双赢。

今年,河北某建材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业,债务高达2000万元,系列案件相继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经债权人某某公司申请,临城法院将执行案件移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查。4月9日,邢台中院裁定指定某建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由临城法院审理。

临城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发布公告并通过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开展工作。经全面调查,发现某建材公司具有红砖生产许可证与土地、厂房、设备,且已取得排污许可等证照,在当地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若能继续经营,有较大可能偿还所有债务。

了解到该情况后,临城法院成立破产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主动将该情况向县政府汇报,与企业所在乡镇政府沟通协调,并向某建材公司的部分债权人进行释法明理,分析利弊,积极推动某建材公司向正常经营的方向迈进。经多方协作,绝大部分债权人同意某建材公司继续经营,债务人亦有强烈的复工生产的意愿。其后,债务人某建材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和解,临城法院于8月16日裁定和解。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和解协议。

目前,根据和解协议草案的约定,债务人某建材公司已按照约定将第一笔职工债权进行了清偿,和解开始有效履行。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将继续关注该案和解进展,督促管理人及时监督债务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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