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伟娟 袁志东
近日,尚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高质效地把实体、程序、效果的要求一体落到实处,彰显了检察的温度与智慧,深刻诠释了检察为民的理念,实现了于法有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有机统一。
找人“顶包”
嫌犯肇事逃逸
2016年年底的一天,王某甲驾驶汽车在某十字路口转弯时,与直行的菅某驾驶的汽车相撞。两车相撞后,菅某驾驶的汽车失控,将正常行走的行人霍某某撞倒,导致其构成重伤二级。经相关部门认定,王某甲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故处理阶段,王某甲为逃避法律追究,让其兄弟王某乙冒名顶替,同时串通同车人许某某、知情人高某某为其做了伪证。2017年初,当侦查机关以王某乙、许某某、高某某涉嫌包庇罪立案侦查时,实际肇事人王某甲却消失不见了。
数据赋能
司法救助彰显检察温度
因犯罪嫌疑人王某甲一直在逃,2020年,被害人霍某某的女儿就该案的民事赔偿部分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法院判决,包括王某甲在内的6名被告对被害人负有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合计100余万元。因被执行人脱逃或无能力执行等原因,最终被害人获得执行的赔偿款仅有20余万元。
2023年6月,尚义县检察院通过司法救助大数据模型巡查时发现该案,检察人员立刻对救助对象进行走访核实。经查,事故发生后,霍某某长期在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30余万元。霍某某又早年丧偶,事故后,霍某某落下终身残疾,生活不能自理,靠两个女儿轮流照顾,家庭无其他收入来源。
为帮助霍某某解决实际困难,办案人员积极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并及时将1.2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了霍某某的女儿手中,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千里追凶
检警协作将嫌犯“捉拿归案”
2022年2月,尚义县检察院和尚义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成立。尚义县检察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协作共享、数字运用、拓展监督等举措,力促检警良性互动,优化提升刑事办案新质效。
今年年初,检察人员在例行登录侦查机关办案系统时,发现嫌犯王某甲的网上追逃信息已撤销,经向公安人员核实,发现嫌犯王某甲已于2018年因毒品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正在监狱服刑。
为彻底查明犯罪事实,有效惩治犯罪,依托侦查协作办公室,检察人员与侦查人员多次就该案的管辖问题、追溯时效等法律适用问题交换意见。经过协调努力,今年9月,侦查人员将王某甲成功押解回尚义县看守所。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通过侦协办紧密衔接,全流程介入监督办案,并提出11条有针对性的引导侦查取证意见,为缩短办案期限、提高案件质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检察机关对王某甲提起公诉,正在等待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