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海啸 李美珍)明知钱款来路不正,为了获得“高额工资”,仍按照“上家”指示,用该钱款购买黄金,将138万余元赃款变身黄金让“上家”得手。11月15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叶某等五人批准逮捕。
今年8月的一天,叶某刷某平台短视频时,看到一个工资日结2500元的广告。手头紧张的叶某对此颇为心动,遂私信联系对方。对方称只是干“盯梢”的工作,难度不大。叶某一听喜出望外,赶紧答应下来,并将该工作介绍给好友吴某。林某在酒吧工作时认识一男子,对方称可以给其介绍日薪2000元的工作,林某便按照对方要求下载某软件,随时与其保持联系。无独有偶,王某、李某也通过某软件找到了日薪数千元的工作。很快,有个人将他们拉入一个微信群,成为群友。这个人就是他们的“上家”。过了几天,“上家”让他们去江苏省南京市某地方拿个银行卡,然后去商场购买金条,再将金条放到指定地点,他们就能获得不菲的报酬。8月20日,五人前往南京,但未找到合适的作案时机。两日后,五人按照“上家”指示,先后来到张家口市。
按照“上家”指示,五人到张家口市某天桥上,将“上家”事先放在那里的银行卡取走,然后来到某商场,由李某购买金条1000余克。另外四人负责“保卫”工作,以防李某购买黄金后被“黑吃黑”,直到李某将黄金交给“上家”指定的人。就这样,五人在一个从未露面的“上家”指示下,构成了一个环环相扣的转换电信诈骗赃款、转移赃物的犯罪链条,不到一小时就将138万余元赃款变成了黄金,让“上家”电诈得手。
今年10月,经过网上追逃,李某等五人先后在广西贵港等地落网。
检察官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活少钱多”高薪诱惑可能是犯罪分子布下的陷阱。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贪图小利触犯法律,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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