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梁燕 郝伟)11月25日,康保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彩礼纠纷案件。
张某与戈某系自由恋爱,于2023年10月举行婚礼,同时男方按照农村风俗习惯给付了女方18万元彩礼,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几天,戈某以身体不适为由回了娘家。之后,张某多次联系戈某回家居住,但戈某以双方感情不和为由明确表示不回家。张某及其父母与戈某父母协商调解二人矛盾,历经一年始终未能解决。张某无奈之下,于今年11月11日诉至康保县法院,请求退还彩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中,双方对于同居期间的彩礼问题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鉴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较深,面对面容易情绪激动,激化矛盾,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式的调解,向双方释明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以及风俗习惯,搭好当事人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11月25日,经过承办法官反复几轮的耐心调解,当事人最终当场退还彩礼16万元。至此,这起彩礼纠纷以调解的方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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