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6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邯郸市肥乡区法院巧解“夺娃”争议

离婚父母轮流抚养 两子女相伴成长

本报讯 (王亮亮)近日,在一起涉及抚养争议的离婚纠纷中,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法官提出轮流抚养方式,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维系了亲子兄妹关系,让两兄妹能够互相陪伴着健康成长。

刘女士和史先生结婚十余年,生育一儿一女,因长期家庭琐事矛盾的积累,最终选择以对簿公堂的方式结束这段婚姻。双方当事人在孩子抚养问题上争执不下,互不妥协。

刘女士要求抚养女儿,认为女儿年龄较小,应该跟着妈妈生活。史先生称两个孩子一直以来由爷爷奶奶照顾较多,感情很深,且两个孩子之间感情也很好,不同意两个孩子分开抚养。

“既然双方都对孩子充满责任感和关爱,离婚后也在肥乡居住,加之两个孩子从小一起生活,如果能共同抚养,岂不是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承办法官认为,轮流抚养是最佳的解决方案。

“会不会导致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不稳定、不适应?”一开始,双方当事人难以接受。承办法官耐心为两人分析生活居住以及孩子上学现状,指出轮流抚养具有可行性,既能让孩子享受到父母双方的陪伴和关爱,又能拥有亲密的兄妹之情,这更有利于孩子心理健康,符合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

经过法官的耐心开导,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对彼此的怨恨,接受了轮流抚养的建议,一个月轮换一次,抚养期间的日常生活费用由各自承担,教育和医疗专项费用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我们之间矛盾不断累积,心里有怨恨,尤其是走到起诉这个地步,产生过老死不相往来的想法。现在,经过法官的调解已经释怀了,为了孩子,我们俩愿意和谐相处,给孩子创造一个充满爱的成长环境!”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向法官袒露了心声,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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