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冯小往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将对其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冯小往。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冯小往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冯小往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冯小往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单位:元
序号债务人担保人/抵押人借款合同编号未清偿本金基准日1纪琳刘阵元、石家庄东昇科技有限公司DK19052100027319000002024/8/192周小虎李信柳DK1912180000596996002024/8/19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冯小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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