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絮冬 郝帅)“屈法官,再远我也得过来一趟,您耐心地帮我们调解,我必须当面谢谢您!”1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某公司负责人专门驱车来到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凤山法庭,将一面印有“塞北民企感动心 燕赵法官好楷模”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屈文君的手中。
此前,包头市某公司雇佣赵某某等21名农民工为其提供打井、熔管等劳务,项目竣工后,经结算,包头市某公司拖欠21人16万余元工资。21名农民工将包头市某公司诉至丰宁法院。
案件受理后,屈文君考虑到当事人人数较多,部分原告已外出务工,且被告远在包头市,便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视频沟通,对双方进行疏导劝解、庭前质证。在沟通中,被告包头市某公司负责人说:“法官,我们公司不是不愿意支付剩余工资,只是公司目前效益下降,资金周转很困难,实在是没办法,能不能组织我们双方再协商一下。”
为了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屈文君多次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最后一次网上调解持续了8个小时。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2025年1月将剩余劳务费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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