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国巨)12月12日,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和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展开了一次救助,为受到伤害的女孩接力送来了检察机关和社会的温暖与关怀。
案件发生在天津市宁河区。被害人陈某是一名12岁的小女孩,被继父张某多次采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实施侵害,身体和心灵遭受严重创伤,并伴有自伤自残行为,需要心理辅导和长期就医治疗。其母高某需要长期看护陈某及抚养幼儿,亦无固定收入。
宁河区检察院考虑到高某及陈某现状,单独救助3万元并不足以缓解母女生活困境。于是,宁河区检察院结合受害人家庭的实际困难,按照相关规定,向高某母女二人的户籍所在地——唐山市丰南区检察院提供了救助线索。丰南区检察院全面了解情况后,依程序向女孩家庭提供了2万元救助金,以期帮助母女二人渡过当前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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