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红涛)广平县人民法院一直将调解贯穿民事诉讼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坚持纠纷一次性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近日,该院速裁团队一日调解四起案件,其中三件调解当日即履行完毕,履行金额超过200万元,真正做到了减轻当事人诉累,满足了当事人合理诉求。
在原告某装饰行诉某建筑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中,速裁团队接案后,及时与被告某建筑公司取得联系,讲明利害关系。某建筑公司对欠款认可,表示是案外人李某实际欠款,并希望追加其为共同被告。经过工作,被告李某对此无异议,两被告同意连带支付欠款。鉴于李某人在外地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和法院助理、书记员及时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组织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分期履行。
当天,速裁团队还调解了某小额贷款公司与被告刘某、李某、何某等三笔借款合同案,被告在调解的同时当即履行了还款义务,履行金额21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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