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03日
第06版:法苑聚焦

邻里争执致轻伤

兴隆法院以刑事和解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本报讯 (张越一)“多亏了您耐心细致的调解,帮我们村化解了矛盾,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兴隆县某村村委会干部来到兴隆县人民法院,向刑事审判庭庭长王鹏程表示由衷的感谢,充分肯定了法院办案人员公正司法、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

兴隆县某村村民王某与王某某系邻居关系,二人因地里种树问题发生纠纷,王某造成王某某轻伤二级。当地检察机关依法以王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向兴隆法院提起公诉。

王鹏程受理该案后,发现该案双方当事人既是同村村民又是邻居,二人因为农村占地种树问题发生争执,冲动之下而引发刑事案件,若简单判决,双方的矛盾得不到及时、有效化解,有可能产生不稳定因素。于是,王鹏程联系被害人询问相关情况,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及时会见被告人及其家属,准确掌握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状态、经济状况、矛盾症结等。

王鹏程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律师等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以换位思考、情感感化等方式耐心开导,利用双方的特殊关系促进矛盾化解,缓解对立情绪。王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同时赔偿王某某的经济损失,取得王某某的谅解。

因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且自愿认罪认罚,兴隆法院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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