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交通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序
号
当事人驾驶证号违法时间及查获大队 违法
行为
处罚
依据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1王爱军132323❋❋❋❋❋❋❋❋05112024.10.03深泽县交警大队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道交法》第91条第1款罚款2000元2王爱祺130128❋❋❋❋❋❋❋❋12152024.08.27深泽县交警大队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道交法》第91条第1款罚款2000元
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以上机动车驾驶人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请自公告之日起七天内向深泽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石家庄市深泽县石油大街北段)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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