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09日
第06版:平安·经验

沧州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 王文砚 马莹莹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沧州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聚焦重点人群,突出重点领域,坚持依法履职、综合履职、一体履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在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沧州市检察机关打破程序空转,聚焦争议焦点,坚持依法监督和争议化解有机结合,推动案结事了政和。沧州市检察院办理的维护外嫁女土地权益一案,由市检察院主导对案情全面调查核实,查明多年争议存在的根源,青县检察院发挥属地优势密切配合,两级院联合与镇政府、村委会多次沟通协调,通过多方开展座谈、实地探访等方式,为当事人依法解决了经济补偿问题,又多次对当事双方进行释法说理、情绪疏导,最终实现争议实质化解。

沧州市检察院制定意见,明确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原则、范围、办理流程等,为案件办理提供制度规范。孟村检察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县委、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并与县纪委监委建立《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形成法治建设合力。海兴检察院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中,对于行政执法权下放至乡镇后办案程序、法律适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向辖区内8个乡镇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并持续对检察建议落实效果跟踪监督,在此基础上,与县司法局就法律适用达成统一,并建立对行政处罚定期巡查的合作机制,共同促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

沧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扩宽监督思路,以专项活动为抓手,着眼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领域,聚焦妇女、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市检察院与市人社局会签了《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与市工会就落实“一函两书”制度达成一致意见,合力做好欠薪治理工作。

为有序推进行刑反向衔接,沧州市检察院制定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反向衔接案件办理机制,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有效实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无缝衔接,推进解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等问题。基层检察院以反向衔接为切入点,在依法办理个案的同时,注重向社会治理延伸,发挥行政检察服务大局的积极作用。沧县检察院梳理总结反向衔接案件中出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管漏洞,向县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县应急管理局及时部署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促进全县80家企业完成安全生产规范整改。肃宁检察院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发现,部分涉食药犯罪人员在被作出相对不起诉后,仍从事食药行业,遂开展食药领域从业禁止监管专项行动,联合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建立《食药领域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协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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