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09日
第06版:平安·经验

买卖双方起纷争 法院多维调解促和谐

本报讯 (孙雪)近日,晋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办案人员将调解为先的原则贯彻到底,利用当事人关联案件,找寻调解突破口,实现了当事人权益维护最大化,司法资源使用最小化。

原告薛某经营销售风口生意,2023年4月开始,被告李某从原告薛某处购买风口共计两批,货款49769元,后被告陆续向原告付款30000元,剩余19769元一直未付,导致诉讼。

接到案件后,办案团队看到被告名字感觉很熟悉,通过查询得知该案被告之前在本院也有过一次民事纠纷,因为上一次案件的接触,办案团队知道被告是一个比较温和讲道理的人,还不上货款肯定是有其他原因。所以,办案团队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

“别提了,我现在就在北京要账呢,我不是不想还,是上家一直欠我的钱。”被告李某如是说。工作人员接收到这一消息后立即与原告联系并说明情况。后被告李某主动电话联系法院工作人员并说明自己的调解方案。工作人员将此意见反馈给原告,原告一开始不能接受并向法院说明了自己的担忧,“他之前也总是这么跟我说,说先还几千,但这都一年多了,一分也没给过”。

“这次我们法院介入了就不一样了,调解书和判决书的效力是一模一样的,如果到时候他还是不还钱,你可以直接拿着调解书来法院申请执行。”办案团队干警向原告释法明理。

“你们这么说我就放心了。好,咱们就签调解书。”原告如释重负。

鉴于被告在外地,本着方便当事人原则,办案团队进行了网上调解,原被告对结果都很满意。晋州法院一直秉持全流程调解、调解为先的理念,主动寻找调解突破口,减少双方当事人的对抗性,以期实现纠纷解决及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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