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郭永军)近日,大名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受理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2023年6月17日,张某与甲信托公司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同日该信托公司如约发放贷款,后又将债权转让给乙公司。张某领取贷款后自2024年6月24日起未按约定偿还借款,乙公司经多次催要,张某仍拒不还款,乙公司遂将张某诉至大名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仔细研判,在审查原告乙公司提交的证据并理清法律关系后,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张某提出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偿还,但之前一直按月还款,希望乙公司酌情放宽时限。乙公司则表示因合同约束,需要张某当场履行75000元,剩余部分可以分期履行。
在了解双方当事人心理预期的基础上,办案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协调双方意见并拟出调解协议。乙公司同意张某先履行部分款项,剩余部分可分11期偿还,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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