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
请债权人自2024年12月26日起 90 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河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