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孟艳青)日前,邯郸市交巡警支队临漳县大队在执勤时查获一名二次酒驾男子,该男子将饮酒行为归咎于喝了红牛饮料。
1月22日8时,临漳县大队执勤民警在临漳县金凤大街与康健胡同交叉口对一辆黑色轿车进行检查时,酒精快检仪显示该车驾驶人体内含有酒精。驾驶人向民警表示自己头天晚上喝了很多红牛,说话间就拿起一瓶矿泉水饮用。民警立即制止了驾驶人这一行为,并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向民警说:“不应该呀,我昨天晚上没有喝酒,只是昨天中午喝酒了,喝到下午两点多。”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疑问一一进行解答。此外,民警在进行信息核查时,发现该驾驶人有过一次酒驾受罚经历,此次属二次酒驾被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王某二次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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