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丹
2024年以来,广宗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深入贯彻省、市检察院“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要求,紧盯食品药品重点领域,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牢牢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广宗县检察院强化协作配合,多方借势发力。在省、市检察机关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动员部署后,该院迅速制定专项监督实施细则,并第一时间向县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工作,积极争取支持。积极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协作配合,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多次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联席会议,并就协作配合、信息共享、食药领域案件特点、办案经验展开交流研讨,共筑食药安全防线。该院推动建立“检察机关+行政机关”模式,强化日常联络、信息共享,共同推动问题监督整改,同时依托“检护民生联络站”和“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等多种方式搜集案件线索,至今共受理专项监督案件线索20余件,立案10件,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广宗县检察院深化源头防控,推动落实重点监管。该院组织干警走访县域内30余家生鲜超市,发现部分乡镇生鲜超市仍然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推动治理违规使用“生鲜灯”,同时,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该院紧盯商店、超市等经营场所散装食品安全,对其销售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调查,发现部分商店、超市存在索证索票不全、购销货台账不完善、未按规定条件存储食品、散装食品未按规定标识品名等问题,摸排线索10余件,制发检察建议5件,并持续跟踪监督,督促相关责任部门依法履职,守护食品安全。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检察干警走访辖区内20余家药店,现场检查药店是否按规定存储药品,处方药品是否规范经营管理、药品标签是否暗示疾病治疗或违法违规宣传疗效等情形,发现线索3件,制发检察建议1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全力守护消费者的用药安全。
广宗县检察院强化检察宣传,以“走访+宣传”提升普法的精准度。该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聚焦“3·15”“4·26”等重点时间节点,以及企业经营者、个体商户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项普法40余次,不断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该院以“法治进校园”“木兰有约”等活动为契机,深入学校、社区、乡村、公园等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50余次,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彩页、现场答疑等方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受众食药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为增强普法的影响度,该院充分利用“两微一端”、主流媒体等宣传渠道,对最高检发布的涉食药领域典型案例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参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公益保护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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