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孙营民)近日,蠡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法庭成功审结一起涉未成年人抚养关系纠纷,被告当场履行给付抚养费义务。
小霞(化名)与小辉(化名)曾是夫妻,育有两名子女,后因感情不和离婚,约定长女由小辉抚养,次女由小霞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二人离婚后,两名子女都随小霞生活,双方便重新约定由小辉支付孩子抚养费。然而,小辉支付一段时间后就不再给付,小霞索要无果,起诉至法院。
主审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与小辉取得联系。不巧的是,小辉人在外地,无法到庭。法官依法如期开庭并宣判,小辉服判,并带着现任妻子找到法官倾诉 “委屈”。原来,小辉已重组家庭,小霞频繁发短信索要孩子抚养费,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以及与现任妻子的感情。小辉一气之下,才停止支付抚养费。法官了解情况后,当即给小霞打电话,告知其沟通子女抚养事宜应注意限度。小霞认识到错误,承诺不再打扰小辉。
1 月 15 日,小辉夫妇来到少年家事法庭,当场给付小霞现金 9500 元,并表示会按期履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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