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璐)“乘坐火车无端被砸伤,本来自己心里觉得委屈,想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才起诉到法院。但经过法官耐心调解,解开了心结,考虑对方也并不是故意的,出门在外大家应该多包容和体谅他人。”1月2日,定州市人民法院周村法庭法官助理周旭成功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原告李女士对办案人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2024年12月1日,从定州东站上车的王先生将随身携带的双肩包放置在行李架上。火车发车后,双肩包因没有放稳而掉落,砸伤座位上的李女士。事发后,列车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救助。列车到站后,李女士自行前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事后,李女士为维护自身的权利,向王先生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因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女士将王先生诉至定州法院,认为王先生对行李放置不当存在明显过错,向其索要赔偿款5000元。作为被告的王先生却觉得这只是个意外,不该承担如此多的赔偿责任。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尖锐。
承办案件的法官助理周旭意识到,仅是一纸判决,并不能实质性化解双方矛盾,于是在2025年1月2日分别与王先生与李女士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各自的诉求。
“我只是行李没有放稳,不小心掉下来砸到了李女士。”王先生感到自己被索赔很冤枉,“我并不是故意的,她却一直咄咄逼人!”
“我好好地在座位上坐着,莫名地就被砸伤了,难道不应该赔偿我的医药费吗?”李女士气不过自己无端受伤,觉得既然是对方包裹砸伤就应当承担责任,现在王先生逃避承担责任,既不真诚又没有担当。
找准原、被告的矛盾点后,周旭将两人约到法院调解室,耐心地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经过一番入情入理的调解,王先生认识到正是由于自己的疏忽,才导致了李女士受伤,当即向李女士表达了歉意。在办案人的开导下,李女士也接受了王先生的道歉。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王先生当场支付了赔偿款,两人握手言和。至此,该案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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