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序号当事人驾驶证号违法时间及查获大队违法行为处罚依据拟作出的行政处罚1乔腾腾1301231990❋❋❋❋72372025年1月2日/高新交警大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第二类机动车《道交法》第91条第2款、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种行为罚款1000元
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有权要求陈述和申辩,如果要求陈述和申辩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新交警大队(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55号)提出,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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