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翟杰 高颖)昌黎县人民法院与铁路公安执行联动,多次布控查找被执行人刘某,2月6日,在滦县火车站出站口处拘传刘某,最终促使该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申请执行人白某等3人与被执行人刘某合同纠纷一案,多年前经法院判决,刘某应给付3名申请执行人合同款共计1441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3名申请执行人向昌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昌黎法院多方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均无所获,同时因刘某常年在外务工也无处可寻,该案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子未执结,事情未了结,执行的步伐就不会停止,但由于查控手段的局限,多年来案件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该院在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中,将被执行人信息推送至公安系统,经过网络查控及线上调查仍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的财产线索。近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借助社会力量寻找线索。
2月5日,在春节假期后上班的第一天,该院执行局收到群众提供线索,刘某将于次日乘列车外出。该院执行局立即组织干警前往滦县火车站,同时与铁路公安民警取得联系,请求协同布控。
2月6日,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刘某显得惊讶且恐慌,在法律威慑下,低头承认身份,彻底放弃幻想,当场表示愿意偿还欠款,多年积案最终顺利执行完毕。
查人找物是执行工作的难点和堵点,“悬赏公告+执行联动”模式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题打开了新的突破口,为破解“找人难”的现实困境提供了新路径。昌黎法院全力推进信息化应用广度和深度,促进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有机融合,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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