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董宏波)2月8日,高速交警三支队昌黎大队指挥中心查处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高速公路倒车的违法行为。
当天10时许,高速交警昌黎大队指挥中心接支队指挥中心转警,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京哈高速沈阳方向263KM+390米处实施倒车,而后转入秦滨高速。该大队指挥中心发现该车即将行至昌黎东收费站,立即联系该车驾驶人到抚宁服务区接受检查,并通知路面警力迅速前往处置。
民警到达抚宁服务区后,驾驶人王某承认自己因错过出口,一时心存侥幸而选择倒车。在接受处罚时,王某不仅没有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危害,反而对民警说:“我就一个要求,能不能照顾一下。”民警严厉批评了驾驶人无视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指出其副驾驶人员未对驾驶人的危险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同样负有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王某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人出发前要提前规划行程路线,若在高速路上错过出口,不要突然停车、倒车和逆行,要保持速度继续前行,“将错就错”,行驶到下一个出口后下高速返回,切忌直接采取倒车行为“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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