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智勇 苑耀光)2月10日,高速交警六支队七里河大队查获一起“隔夜酒驾”违法行为,驾驶人崔某某因前夜饮酒后自认清醒,次日便驾车上高速,途中为躲避检查在应急车道与副驾驶人换座,最终被民警拦截查处。
当天10时许,七里河大队民警在巡逻至邢台经济开发区收费站附近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停靠在应急车道内,车内驾驶人与副驾驶人迅速交换座位,随后车辆驶出收费站。这一异常举动引起巡逻民警的警觉,立即通知前方执勤民警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崔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崔某某交代,其于前一天晚上与亲友聚餐时饮用酒类,次日自认为酒精已代谢完毕,便驾车驶入高速公路。然而,酒精检测结果证明其体内仍含有酒精,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针对此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肃的安全教育,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崔某某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酒精代谢速度因人而异,“隔夜酒”也可能导致体内酒精含量超标,构成酒后驾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原则,坚决守住法律和安全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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