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颖)日前,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前往当事人家中上门调解,最终成功化解一起民事侵权纠纷,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本案中,80岁的张某承包田中的电线杆倒伏,导致庄稼收成受损。张某认定电线杆归属某电信公司,某电信公司应承担管理维护责任并赔偿损失,便与之协商。但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分歧较大,多次协商无果后,张某将某电信公司诉至清苑法院。
为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受理此案后,快速启动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帮助张某顺利完成全部立案流程。考虑到简单地判决可能无法彻底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对涉案现场进行了详细勘查,全面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因张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在征得某电信公司同意后,承办法官带领某电信公司人员到张某家中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情法理三方面入手,进行释法明理。向某电信公司明确指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其作为电线杆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在电线杆维护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次电线杆倒伏给张某造成损失,电信公司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义务。同时,也耐心劝解张某,某电信公司并非故意造成损失,且事后有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希望双方互谅互让,以合理方式解决纠纷。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某电信公司即时履行,对张某的损失进行了赔偿,此案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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