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琳琳 吴艳丽 刘卫峰)一男子酒后和爱人产生矛盾,竟一气之下无证驾驶车辆上了高速公路,最终被高速交警三支队丰南大队民警找到,男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了单”。
2月11日3时57分,高速交警丰南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一名女子举报,称其爱人酒后无证驾驶,车辆停在某服务区。接警后,指挥中心迅速反应,立即通知一中队民警赶赴现场。
民警抵达服务区后,找到涉事驾驶人徐某。当时,徐某正坐在车内,民警靠近时,闻到其身上散发着浓烈酒气。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徐某却称忘带了。民警随即对徐某进行现场酒精检测,结果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民警将徐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 87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在确凿证据面前,徐某如实交代了违法事实。原来,当晚他与朋友聚会饮酒,之后与爱人发生矛盾,一气之下竟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驶上高速。
2月13日,徐某到丰南大队接受后续处理。鉴于其无证驾驶与酒驾的严重违法行为,高速交警丰南大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徐某作出罚款2000元、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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