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鲍娜军 葛少伦)很多司机都以为头一天晚上喝酒睡一觉就能清醒,殊不知第二天测试时,仍有可能是“酒驾”。日前,高速交警一支队井陉大队民警在开展例行检查时,就查处一起“隔夜酒”引起的交通违法行为。
3月1日6时35分,井陉大队民警在石赞高速鹿泉南收费站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晋D牌照小型轿车驾驶员睡眼惺忪,神色慌张,说话隐约有酒气。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董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检测结果,董某懊悔不已,坦言自己是昨晚喝的酒,以为休息一夜就没事了,便心存侥幸开车出门,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董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