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絮冬 宋健)众所周知,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当车辆发生故障时,不做任何防护措施与警示标志,很可能会引发道路交通事故。3月3日,高速交警二支队平泉大队执勤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但后方未放置任何警示标牌,遂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当天9时20分许,平泉大队执勤民警在长深高速公路巡逻时,发现深圳方向701公里处有一辆白色越野车停在应急车道内,但车辆后方未放置任何警示标牌,情况十分危险。
经执勤民警询问,驾驶人李某表示,其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过程中发现前挡风玻璃有异响,于是便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下车检查车况,忘记在车辆后方放置三角警示牌。对此,执勤民警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李某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上述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车流大、车速快,如车辆发现故障或遇到紧急情况时,要及时将车停放在应急车道内,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人撤离至高速公路护栏外并拨打报警电话。要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箴言,避免发生二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