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新征 刘彬)3月5日,定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被告当场给付工资款95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4年5月,宋某雇用肖某从事美缝工作。工程结束后,双方经微信核对,肖某应得工钱11690元,但宋某未予给付。无奈之下,肖某一纸诉状将宋某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但一判了之不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为了让当事人尽快拿到辛苦钱,承办法官连续多日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协调,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承办法官从法、理、情三方面给被告宋某做工作,告知宋某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希望其能够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理解原告的不易;另一方面,承办法官安抚原告肖某的情绪,让其了解被告面临的困难。最终在承办法官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宋某给付原告肖某工资款95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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