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吴铮)日前,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张家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叔侄之间的排除妨害纠纷,在承办法官不懈努力下,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叔侄双方冰释前嫌。
2007年7月,在外地生活的黄某与其侄子黄某某达成房屋转让的合意,黄某某将其继承的农村房屋转让给黄某所有,转让价格3.5万元。后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黄某给付黄某某3.5万元。黄某一直在外地生活,便同意黄某某暂时在该房屋内居住。后来,黄某因居住需求,要求黄某某腾房搬出,遭到黄某某拒绝。为此,黄某一纸诉状将黄某某诉至藁城区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黄某某腾房并归还房屋。
张家庄法庭法官接案后,认为此案虽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叔侄关系,一判了之恐难以真正化解矛盾。通过调解化解叔侄之间的矛盾,达到双方互相谅解、和好的目的,才是最佳解决方案。为此,法官第一时间与叔侄双方联系,邀请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
叔侄双方到达法庭进行调解时,黄某某称要其归还房屋也可以,但如今房屋市场价格与双方签订协议时的价格相比提升了几倍,叔叔黄某应补齐这个差价。经过法官努力劝说,双方达成了黄某向黄某某支付5万元、黄某某定期腾房并归还案涉房屋的初步调解方案。但因缺少其他利害关系人放弃继承该房屋的证明材料,双方未能在达成调解合意时形成书面调解协议。叔侄双方约定待证明材料准备完毕后再到法庭签订调解协议。
黄某某将上述材料准备完毕后突然反悔,要求叔叔黄某增加支付金额,黄某明确拒绝,双方不欢而散。面对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的情况,法官并未轻易放弃,而是再次联系叔侄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双方再次来到张家庄法庭,仍然剑拔弩张。法官与调解员积极疏导双方情绪,以亲情为引线,一方面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表达诉求,引导当事人合理宣泄情绪;另一方面耐心向当事人阐释相关法律规定,既尊重法律事实又注重叔侄双方的亲情维护。
经过法官长达数小时的调解,叔侄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黄某某向原告黄某交付案涉房产,原告黄某支付被告黄某某7万元。
至此,叔侄双方关系终于“破冰”,多年纠纷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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