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魏晓月)近日,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以可以安排机关单位工作岗位为由,诈骗他人13万余元,最终因诈骗罪被依法起诉。
2024年3月,郝某在饭局上结识了栾某。听闻郝某儿子大学毕业想找工作,栾某主动提出自己有门路,可以帮助其儿子“疏通关系”,直通某机关单位岗位。此后一段时间内,栾某以“打点领导”为名,先后收取郝某13万元费用。栾某多次询问事情办理进展,郝某均以关系正在疏通等理由搪塞,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
莲池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受理此案后,通过查阅卷宗、核实银行流水、听取被害人意见,充分了解犯罪嫌疑人栾某通过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财的案件经过,认为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遂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办案检察官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督促公安机关对冻结的部分赃款及时续冻。
检察官提醒:当前,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全面实行“阳光考录”,笔面试成绩、体检公示全程可溯,因此任何声称“花钱买编制”“面试包过”的行为均属诈骗,请广大求职者及家长牢记“三个绝不”:绝不轻信非官方渠道的招录信息、绝不支付任何形式的“人情费”、绝不参与破坏公平的“灰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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